内容 |
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初审通过人员提交个人材料的通知 根据《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政治辅导员和非教师专技岗位)》、《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考试网上初审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审结果,请报考者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2年9月1日前邮递个人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10260。(请在邮递封面注明:招考单位,招考岗位,姓名) 个人材料应包括: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暂缓就业毕业生还应另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国外(境外)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邮递的个人材料恕不退还。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