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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8月23日—8月29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通讯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 电 话:023-47521482,023-47272805 联系人:赖凯,杨茜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教育系统2012年考核引进免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