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通市公安局2012年8月文职雇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南通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招聘10名文职雇员,从事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员、档案管理、窗口接待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2、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女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市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地在市区。 5、接警员要熟悉市区地形地貌,中文输入速度在50字/分以上。已育、具有相关从业工作者优先。 6、接警员要会说南通话,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9:00—11:00,现场统一报名 报名地点:崇川区青年西路71号南通市人才市场。 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公安机关文职雇员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着重考核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应变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折计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审批 对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期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与南通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用工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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