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我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和《2012年7月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雇员公告》,现对已经体检、资格审核和考核合格的拟聘雇员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雇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812室,邮编:518118,联系电话:84622647、8462295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新区组织人事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员资格。 附件: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拟聘雇员名单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