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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遵义市习水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接待办公室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习水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会、办事能力,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人员岗位
    习水县机关后勤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二、考调对象与条件
    1、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普通话标准、具有才艺专长(播音、主持、声乐、舞蹈、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者优先),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最后作为拟用人选的,需转为事业编制身份。报名时需作出若选用则自愿转为事业编制的书面承诺并载入个人档案,否则不受理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9月3日-9月5日
    2、报名地点: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带的相关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已婚者持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考调岗位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调人数以及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参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各占总成绩的50%。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习水县情和与报考岗位工作相关的知识等。
    参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在确定面试人员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事办会能力、形象气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3个工作日。
    五、体检
    按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在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果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聘用单位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参考人员的选调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发现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参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8)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9)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结束后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试用人员。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政审)结束后,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宁缺勿滥,严禁弄虚作假,杜绝不正之风。
    咨询电话:2732670(县政府办)
    监督电话:2527441(县监察局)
    十、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习水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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