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凉山州宁南县201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试聘用乡村小学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县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乡村小学教师。 一、考试聘用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考试聘用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聘用名额 公开考试聘用乡村小学教师10名。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年内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5、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批准录(聘)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录(聘)资格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不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相关规定; 7、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14日(星期六、星期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宁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4-4575499,联系人:董治友。 3、报考者亲自报名,须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网上已注册)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报名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标准缴考务费20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于2012年9月18日到宁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1、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聘用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的开考比例计算后,相应减少考试聘用名额。 2、确保考试聘用2名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开考比例为1∶3(考试聘用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的开考比例计算后,相应减少少数民族考生考试聘用名额。 五、笔试、面试、成绩计算 1、笔试 (1)聘用考试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师范类中等专科学校语文和数学),《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15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政策性加分 国家和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服务期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按相关政策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报名时,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文化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和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以聘用名额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与拟确定面试人员的最后1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总分100分。 (3)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育教学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个人特长和专业素养为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告)和电话通知。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根据考试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待业时间长短的顺序确定。 2、体检由县纪检监察、县人社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七、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分配去向及办法 去向:我县缺编的民族乡小学校(梁子乡中心校、杉树乡中心校、稻谷乡中心校、六铁乡中心校、海子乡中心校、新建乡中心校、倮格乡中心校、跑马乡中心校)。 分配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择学校任教。不愿选择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八、考试聘用纪律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4575499(宁南县教育局)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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