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2012年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内容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办公办案辅助雇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检察辅助岗位
    2、招聘人数:4人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止)
    3、佛山市户籍。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法律工作经验。
    三、雇用方式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6日—9月 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禅城区湖景路28号)副楼。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持填写好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招录雇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现场报名。
    (三)考试程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与确定的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757-82063615
    传真电话:0757-82063649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9月3日
    附件:佛山市人民检察员招录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佛山市人民检察员招录雇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3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4: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