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六盘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根据《六盘水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规定,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各科目“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A:《公共基础知识》30 B1:《中学语文》 55 B2:《中学数学》 43 B3:《中学英语》 40 B4:《中学化学》 42 B5:《中学物理》 42 B6:《中学历史》 46 B7:《中学地理》 59 B8:《中学日语》 56 B9:《中学政治》 66 B10:《学前教育》33 B11:《小学语文》63 B12:《小学数学》54 C1:《医疗三基知识》40 C2:《护理三基知识》40 C3:《医技三基知识》40 二、笔试成绩排名 考生可下载附件一之后选择“SHEET2”,工作簿具体名称为“笔试成绩排列”点击查看本人在本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 三、资格复审 1、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9月4日至9月6日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各招聘单位(部门及楼层等信息考生自行电话咨询所报考单位) 3、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从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一)。 4、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按照单位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部门主要领导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招聘单位职责 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通知复审考生及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同时做好与考生在资格复审期内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或所留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承担。 截止9月6日17:30,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且招聘单位无法与考生联系的,可从该职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缺额确定资格复审拟递补人员,并通知拟递补人员提前作好资格复审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6、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尽快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无学位要求者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时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其中2张由资格复审单位交市招聘办用于面试准考证制作);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持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其他几类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到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办”)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持 “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7、资格复审结果报送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招聘单位须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报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和笔试报名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办。 四、纪律监督 市招聘办对各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事管科 0858-8691636 8690321 8694684 根据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面试工作将于2012年9月中下旬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发布在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网站(http://rsj.gzlps.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特此通知 情况说明: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01职位(代码300601)计划招聘人数5人,在报名环节报名成功14人,因此该职位调减为招聘4人,但在改报环节中,市农委03职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该职位取消,报考03职位的一名考生改报了01职位。使01职位最终报考人数达到了15人,故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01职位招聘计划数恢复为5人。特此说明。 本次考试各项信息以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网站发布为准,其他网站转载的信息与本网不一致的,市招聘办对转载信息所含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