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员(编外)公告 |
内容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若干名文员,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广东省内户口,能自行解决居住; (五)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持有亚伟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通过《广州审判网》报名(报名表附后)。网址:www.gzcourt.org.cn 三、资格审查 接初审合格通知后,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复审。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学历证明④户口薄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小一寸相片2张。 四、考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占40分) 1、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亚伟速录测试(占40分) 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亚伟速录测试两项成绩之和由高至低1:2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广州审判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占2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五、体检 按总成绩(笔试+亚伟速录测试+面试)高至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录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七、合同期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为文员后,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二)试用期每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后每月工资2000元,并享受同等人员有关待遇,如节日费、年终双薪等; (三)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文员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四)文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咨询电话:83210053 二〇一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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