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聘公告 |
内容 |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是盐城市农业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化学及分析化学、药物分析、食品分析、食品检验、土壤与农业化学、环境监测、化学工艺、农业微生物、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应用化学。 3、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农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文港南路17号市农委505室,联系人:董启忠,电话:0515-88269505/18961999222。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工作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核: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农委负责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农委协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80%)。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体检。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盐城市农业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69608/88269668(市农委纪检组、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269510(市农委组织人事处) 0515-83706886/18961999509 (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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