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古蔺县201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
内容 | 根据《古蔺县201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根据《古蔺县201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一次性等额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2年9月14日上午8:00前到古蔺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府六楼)报到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3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核安排 1.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9月18日(星期二)18:00之前,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个人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档案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接受考核,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职位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为考核。 2.个人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情况);(3)本人是否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古蔺县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资格审查时未提供完整资料的考生,应按承诺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逾期不按时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核咨询电话: 0830-7233229(古蔺县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0830-7222344(古蔺县人社局办公室) 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局) 0830-7205613(古蔺县卫生局) 附件: 古蔺县201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关于协助审查考生有关情况的函 ![]()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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