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规定和《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勤技能人员公告》要求,经技能考核、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拟聘用陈弟同志为我院工勤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12年 9月17日至25日。 联系电话:0752-2827288 通讯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0号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总成绩 |
聘用意见 |
陈弟 |
男 |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 |
后勤人员 |
90.90 |
拟聘用 |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