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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内容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要求和规定,为确保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经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的本单位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监察科,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前1至2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递补人员须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进行公示。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
    四、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时间、地点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通知应试人员本人。
    五、面试形式和内容
    (一)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评分标准、考评要素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注重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素质、责任心、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二)面试内容。面试考题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委托相关专业人员命题。
    (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提问,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打分,面试成绩在测试后现场公布。
    六、面试考官的构成
    (一)建立面试考官库。考官从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具有组织(人事)工作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库人数必须大于面试考官小组人数。
    (二)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7人或9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
    七、面试工作的实施
    (一)面试考区设考场、候考室和候分室,考场、侯考室和候分室相互隔离,保持一定距离,互不干扰。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警戒区。候考室及候分室提供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侯考管理员、侯分管理员。
    (三)面试程序
    1.身份确认。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后,工作人员对其身份进行确认。
    2.现场抽签。工作人员组织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的入场顺序号。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面试顺序号。
    3.公布规则。面试开始前,由监督员现场向全体参加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考试规则。
    4.考生入场。开考时间到,由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逐一引领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面试,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在考生席就座,引领员只叫顺序号,不得叫姓名。其他应试人员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影响他人,如因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并陪同前往。
    5.进入面试。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后,面试开始。面试过程中,主考官负责试题的主要提问,其他考官在征得主考官同意后,可补充提问。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到点结束面试。
    6.面试结束。应试人员离开考场,在候分室静候面试成绩。
    7.公示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
    1、面试考官按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定打分。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2、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经计分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主考官审核、签字确认并当面向考生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六)面试工作中的有关文件、面试试卷、考生和考官登记表、评分记录、成绩表、音像资料等进行存档保管。
    八、面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持个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面试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应试人员到达候考室,即进入封闭状态,主动将所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工作结束后返还。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三)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官须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在面试过程中,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五)工作人员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候考室及候分室,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等服务工作。
    (六)面试监督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九、考核、体检及录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重点围绕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工作成绩进行。
    (二)体检统一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
    (三)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四)公示及录(聘)用。将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法定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和录(聘)用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五)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十、纪律与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四)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禁止带入考场。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七)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十一、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一)未尽事谊,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0874—3139098
    邮箱:qgtrsk12345@163.com
    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监督电话:0874—3128001
    举报邮箱:qjdsjgw@126.com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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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23: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