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通市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财政干部队伍,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选聘名额及职位 名额:4名。 岗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1名、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三、选聘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四、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未满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五、选聘专业要求 财务财会类。 六、选聘方法及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财政局(县城长江路106号,政府大楼15楼1517室)报名。报名时由县财政局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选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 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12年10月12日(9∶00~11∶30,14∶00~17∶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30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政治、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方面的基本常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2012年10月13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 3.面试(结构化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2年10月13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网站公告,组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5.考察。由县财政局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6.公示与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或拟选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聘的,或拟选聘人明确放弃的,可一次性依次递补,选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明原件、职称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考试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00)。 3.报名地点:县财政局办公室(县城长江路106号,政府大楼15楼1517室) 4.联系电话:88859868,15962769868。 考试、考核、体检工作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海安县财政局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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