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民兵应急分队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委办[2010]4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工作的需要,现制定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的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及范围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坪地街道范围内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民兵应急分队队员3名。 (二)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3、通过分队100米,5000米、单双杠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4、部队退伍军人、深圳本地青年优先。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坪地街道组织部(二栋407)。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4、所需资料:(1)身份证、户口本;(2)学历证明;(3)计生证明;(4)无犯罪证明(以上4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两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组织考试 考试内容为4项体能测试:100米(13″50),5000米(23′00)、单双杠(8个/10个),按考核成绩合格高低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21日下午4:00在应急分队组织考试。 (三)体检 体检由考生自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聘用人选时一并告知。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街道内公示3天。 (五)上岗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德才和工作表现考察合格,即聘用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坪地街道民兵应急分队。 坪地街道民兵应急分队咨询电话:84071137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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