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精神,结合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实际,为提高面试工作效率,确保面试工作质量,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曲靖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按要求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民政站点(以下简称规定网站)上公告。 二、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三、面试程序 (一)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考官人员; (三)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四)实施面试; (五)公布面试结果。 四、面试形式和内容 (一)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综合协调能力等。护理学专业招聘岗位增加测试实际工作能力,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能力。 五、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于2012年10月20日以前完成,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民政局另行通知。请各应聘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负责。 六、面试考官、工作人员、面试监督员及面试人员要求 (一)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确定 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从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中抽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5人组成,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确定后不公布名单。 (二)面试考官要求 1.面试考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公正意识和保密观念,确保面试工作公正、保密。面试过程中不得记录和带出面试的试题。 2.面试考官根据面试试题,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公平、准确为应试人员打分,认真履行面试考官所应有的权力和责任,遵守面试纪律,执行有关回避与违纪处罚等规定。 (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 1、面试工作人员负责计时、计分、引领、录像、联络等工作。面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四)面试监督员要求 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五)面试人员要求 1、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3、面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面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面试人选确定 (一)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曲靖市民政局在资格复审1周前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民政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民政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民政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八、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护理学专业招聘岗位据岗位增加测试实际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操作技能)。 (二)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或《登记证》、《身份证》或《户口册》、笔试准考证等原件,按市民政局通知的面试时间提前一天到市民政局办公室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未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面试顺序采取考生抽签的形式进行。由待考室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逐一登记考生姓名、身份证、抽签序号后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设应试场所、待试场所和候分场所。 (四)面试考场规则: 1、考生按面试前抽取的序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顺序入场,并将身份证和毕业证、资格复审表交监督人员审验,证件审验完毕面试开始。 2、主考官按面试通用指导语和面试试题内容引导和提问。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时间即将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20分钟到,考官应立即终止考生答题,面试结束。考生面试完毕要向考评组报告“面试完毕”,并迅速离开考场,在指定地点休息,等候宣布面试成绩,不得与待试考生接触议论。 4、考官、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一切通讯工具关闭并交由专人保管,保证考场不受干扰。 5、禁止无关人员进出考场,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面试中途随意离开考场。 (五)宣布面试成绩: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在下一名应试者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六)面试评分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方法:在所有考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七)笔试(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严格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考核、公示及录(聘)用 (一)体检 1、确定拟体检人员:将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 2、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考核 1、由市民政局对体检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 2、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 (三)拟录(聘)用人员公示 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市民政局在规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的,取消录(聘)用资格。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满后3天内向市民政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由于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及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该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拟录(聘)用手续的办理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市民政局根据综合成绩、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情况提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及书面请示、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录(聘)用人员审批手续。 十、面试纪律及监督 1、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2、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和一视同仁的态度进行面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若发现泄密、失密、徇私舞弊或评分统计显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3、面试工作人员应确保面试各项记录的真实完整,以备监督和审查。 4、面试中,考生不得通过口语、书面语言及板书内容等各种方式透露本人信息或暗示自身情况,只向面试考官出示并报告面试顺序号。 5、面试时,由市第六纪工委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参加评分。 6、面试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7、对面试过程中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放弃申请的考生,一经查实,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本面试方案由曲靖市民政局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曲靖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874-3217008 3217014(传真) 市纪委第六纪工委监督电话:0874-3128023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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