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医院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
内容 |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规定。我院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是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的,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工作中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做好我院2012年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我院面试的组织领导由罗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相关问题向上级人社、卫生、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我院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的监督,请县纪委、监察、人社部门的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负责现场及其全过程监督,同时听取社会有关民主人士意见,若有举报,确有证据者严格按国家、省、市、县及本次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查处。 二、面试范围及对象 2012年度报考我院,经过“曲靖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并予以公示的面试人员。 三、面试计分办法 由罗平县人民医院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领导小组确定本次参加面试的计分人员,实行现场计分,现场公布分数,计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严禁错计、错误公布分数,计分原则是现场由现场巡视员在考官席收取打分表送计分席进行计算,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把剩余所有考官所打的分数相加求平均分,即为受面试者的面试得分,计算时间不超过5分钟,计分结果三人当场核对后当场公布,失误者要追究责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即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四、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面试前3至5天由罗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面试有关规则 (一)本次面试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到面试、招录工作全部结束。 (二)在面试前30分钟被面试者进入面试前所在场所。被面试的考生一旦进入本场所不得随意出入,确因特殊原因需出入者必须有保卫人员跟随,直到返回面试前统一所在场所,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被面试者按规定时间(面试前30分钟)必须到达本次面试场所,同时带齐资格复审时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院保卫科、人社科再次进行资格审核,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所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被面试者面试完,听取自己的面试成绩,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后可以离开面试场所,但不得泄露面试信息。面试结果于次日进行公示。 (五)全部考官及相关人员,包括纪检、监察、人社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必须在面试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场所,做好有关事务和准备,同时面试时不得随意出入和离开面试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出入者必须由规定的保卫人员随身陪同,直至返回面试场所,否则视为违纪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 其它相关事宜 (一)保卫人员由医院保卫科负责,面试前一日安排就绪。 (二)计分人员由财务科、信息科具体安排,面试前一日通知本人。 七、有关纪律规定严格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和省、市、县纪委、监察、人社部门的规定执行,违者要严肃处理。 (一)接受面试的所有考生入场均必须提交资格复审时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人社部门、监察部门、县纪委、保卫人员现场验证,验证结束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医院留底保存。(证明交原件) (二)接受面试的考生入场时需交出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由保卫人员保管,待面试完后到保卫人员处领取。 (三)考官及相关人员在面试时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纪委监察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领取。 (四)考官及相关人员必须保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任何考官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纪律、规章和制度论处。 八、面试录用办法 (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数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1的岗位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市人社局同意后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方可聘用。 (二)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考核体检拟录用人员,若岗位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的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再相同,该岗位并列人员由医院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 (三)面试合格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举报者,公示期满后按照各级人社主管部门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拟上报录用。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其名额在参加本次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四)拟录(聘)用人员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岗位,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九、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将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研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在罗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罗平县人民医院 2012年9月19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