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镇江扬中市残联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简章 |
内容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扬中市残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其中智力或精神残疾人亲友不超过2名),工作性质属于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具有扬中市户籍,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1972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出生的,其中女性1977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出生的; 4.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四级,残疾类别为肢体、视力、言语残疾;听力残疾人要求在佩戴助听器后可以与人沟通交流无障碍;智力或精神残疾人亲友(智力或精神残疾人亲友是指:1.残疾人直系血亲;2.残疾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并与该残疾人之间具备抚养关系)。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操作电脑、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7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扬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办证大厅(市区宏扬路86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的亲友需提供所在镇(街、区)、村(社区)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亲戚或抚养关系证明以及5人以上村民证明。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到扬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办证大厅(市区宏扬路86号)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笔试开考条件: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进入考试,不足则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招聘人数1:3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和合成总成绩将在扬中党建网(www.jsyzdj.cn)、扬中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yzcl.org.cn)、扬中人才网(www.yzrc.net)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考察(政审)标准执行。如有应聘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329191(扬中市人才中心) 85921721(扬中市残联)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358669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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