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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曲靖日报社201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方案
内容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曲靖日报社需用人才实际,我社将招聘新闻采编岗位专业技术人员5人、网络网站技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人。按照招考程序,在考生笔试成绩公布后,我社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经研究,制定如下面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曲靖报业改革和发展需要出发,做好本次招聘面试工作。
    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
    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
    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曲靖日报社在资格复审前一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日报社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曲靖市委组织部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
    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日报社《曲靖新闻网》(http://www.qjrb.cn)等网站进行公示。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曲靖日报社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曲靖日报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领导小组。
    2、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临时决定抽调或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
    (二)面试内容
    面试考题由报社根据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委托相关专业人士命题,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理论水平,责任心、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语言表达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面试时间、程序和地点
    1、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确定后,由曲靖日报社办公室另行通知经曲靖日报社和曲靖市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
    曲靖日报社办公大楼。
    3、面试的实施:
    (1)面试考场及工作人员设置
    A、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警戒线、警戒区。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相隔离,互不干扰。提供医疗、后勤等相关服务。
    B、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候考管理员、候分管理员
    (2)面试程序
    A、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由面试主考官宣布面试纪律、规则。面试开考后仍未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不再重新组织面试。
    B、参加面试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C、由监督人员开启密封试卷。
    D、考官对考生进行面试。
    E、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退出考场进入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F、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示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包括提问和专业测试笔试两个部分,其中考官按考卷考题对考生提问占40分,专业测试笔试占60分。
    2、现场提问由7名考官组成进行,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公正、公平进行打分。打分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统计计算出来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提问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工作当天,专业测试笔试在上午进行,现场提问在下午进行。专业测试笔试完毕,由监督人员陪同,阅卷专家立即进行评卷打分,评卷结束随后公布笔试成绩;现场提问结束后,随后进行提问成绩公布。
    4、面试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五)面试要求
    1、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3、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5、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6、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六)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按《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精神,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严格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执行。
    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分+《专业素质》考分+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分+《专业素质》考分)÷2.5]×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七)成绩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日报社《曲靖新闻网》(http://www.qjrb.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重点围绕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工作成绩进行。
    体检统一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
    2、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3、公示及录(聘)用
    将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批和录(聘)用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4、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九)纪律与监督
    1、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2、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4、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5、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6、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7、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十)投诉电话:
    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74——3128969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43
    市纪委第一派出纪工委          0874——3128150
    曲靖日报社办公室              0874——331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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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3: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