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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二)
内容
    一、招聘的岗位、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科室及岗位 需求专业 学历学位 计划数 备注
神经内科医生 内科学/神经病学/神经心理学 博士或硕士 2  
肾内科医生 内科学/肾内科 博士或硕士 3  
心血管内科医生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心脏介入/电生理 博士或硕士 2  
消化内科医生 内科学/肝脏病学/消化内科 博士或硕士 1  
重症医学科医生 内科学/重症医学 博士或硕士 1  
骨科医生 外科学/骨外科/创伤外科 博士或硕士 1  
神经外科医生 外科学/神经外科 博士或硕士 1  
普通外科医生 外科学/肝胆外科/胃肠外科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2  
泌尿外科医生 外科学/泌尿外科 博士或硕士 3  
麻醉科医生 麻醉学 博士或硕士 2  
妇产科研究所医生 妇产科学/妇科肿瘤/产前诊断学 博士或硕士 8  
生殖医学中心医生 生殖医学/泌尿外科/男性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1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人员)、实验部(临检人员) 生物学、动物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法医学、生命科学等基础医学类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2  
耳鼻喉科医生 耳鼻咽喉学/头颈肿瘤、临床听力学优先考虑 博士或硕士 1  
急诊内科医生 急诊医学/内科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1  
感染性疾病科 传染病学、内科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2  
皮肤科医生 皮肤与性病学 博士或硕士 1  
康复科医生或技师 康复理疗/针灸推拿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1  
药剂科药师 药学/药理学 博士或硕士 2  
检验科技师 临床检验/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输血技术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2  
医学超声科医生 超声诊断/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2  
核医学科医生或技师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肿瘤放疗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3  
病理科医生或技师 病理诊断学/病理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1  
体检中心医生 内科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或硕士 1  
护理人员 护理/助产 本科或以上 42  
办公室工作人员 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 硕士或以上 2  
教学管理科工作人员 全科医学教育和管理等相关专业 硕士或以上 1  
基建科工作人员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核算 本科或以上 1  
合计 92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邮寄纸质求职材料或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多宝路63号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邮政编码:510150)
    (四)联系人:冼老师
    (五)联系电话:020-81292846。
    (六)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专业技术人员
    (1)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须进行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3方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2、管理人员
    应聘管理人员须参加广州医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3方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专业技术人员
    (1)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10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加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2、管理人员
    应聘者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三)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和广州医学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用人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纪检监察、工会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考试和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家组由医院领导、医务、护理、教学、科研、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由三名或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或委托院外知名专家进行。
    (二)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折封等,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医学院网、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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