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通如皋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岗位租赁制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妇幼保健所8人拟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精神病防治医院2人拟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用工形式为租赁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注:目前所从事专业工作须与执业注册专业一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 婚检岗位在如皋市妇幼保健所办公室报名,护理岗位在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10月13日下午2:00-5:00到招聘单位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变、思维、人际关系处理等能力。面试不及格者(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线)自然淘汰。 护理岗位须加试技术操作,技术操作考试采用基础护理实景模拟操作形式。面试、技术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以各占5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线)自然淘汰。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因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则按考试成绩一次性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携带相关材料在2012年10月25日前与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选与原单位工作关系自行处理。 三、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市卫生局纪工委全程监督,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如皋市苏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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