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应试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规则 1、应试人员应按要求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面试报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参加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当日应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的视为缺考。 3、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到候考室报到。 4、因故不能参加面试和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5、面试期间采用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6、面试期间,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用品进入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进入考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7、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 8、候考室和面试室内严禁吸烟。 9、应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主评委的指令答题。 10、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11、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12、应试人员必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13、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