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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贵港市行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若干名。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20至4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视力、听力正常,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有严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执行力强,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3.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具有保安资格证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1.招聘的保安为劳动合同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 2.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待遇1150元,统一按政策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另有节假日加班费、夜餐补助、年度慰问金;在机关食堂就餐可享受机关人员待遇。 三、报名及时间 有意者请于2012年10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退军人证、警校毕业证、保安证等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一份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报名。地址:市行政中心C区101室,联系电话:0775—4563509。 贵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