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一名。
 要求: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良好;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70米;3、40周岁以下,男性,高中以上学历;驾龄3年以上,无交通事故发生。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履历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联系人电话:88927206许女士
 88927241胡先生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25日止
 报名地址:兰溪市人民法院310、109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