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枣庄市编报2013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通知 |
内容 |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编报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建议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2]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做好我市机关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考录工作人员(非工勤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市)、市直各部门编报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建议计划,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按照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着力补充机关急需人才和事业单位高层次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执行人事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以提高人才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为重点,坚持在编制和职位(岗位)空缺内补充人员、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促进就业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关系;要统筹兼顾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科学合理编报增人计划,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编报2013年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建议计划,要适度从紧,补充急需,以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重点,着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分考虑区(市)、乡(镇、街)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和执法一线队伍。 三、各区(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研究确定计划,认真填写相关表格,10月24日前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人员建议计划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逾期不报者,不再安排2013年度增人计划。 四、市直各部门、单位(含不申报增人计划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建议计划报表相关信息和本年度减员备案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于10月2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有申报补充人员建议计划的单位,要书面说明申报建议计划理由(申报理由内容包括:单位职能、编制及岗位空缺、人员结构状况、招考理由等)一并报送。凡汇总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再安排2013年度增人计划。 五、表中“预计退休人员”的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上报方式为电子版(U盘拷贝或发电子邮件)和A4纸打印件各一份,打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表格电子版下载,请登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zhrss.gov.cn)。 联 系 人:马金玲 联系电话:0632-8662868 地 址:市交通局综合办公楼229房间(光明西路) 邮 箱:ZZRSJ@163.com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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