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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炊事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招聘范围:本市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 2、招聘职位和人数:食堂炊事员1名。 3、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食堂炊事员1名,男性,50周岁左右。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25日。 2、报名地点:平湖市看守所接待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573-85016209。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4、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公安机关予以政审等综合考察,最终被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平湖市看守所 2012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