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
内容 |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合同工,从事警务、检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检务辅助文员: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永嘉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学历及相关要求 1、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要求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男性,近3年退伍军人(2008年以后退伍); 2、检务辅助文员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10月1日。 2、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1)执行。 三、报名时间和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永嘉县上塘功能区南城街道广场路)。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将公布在永嘉人才网、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笔试 1、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检务辅助文员岗位考试包括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012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同分的,也可参加面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届时在永嘉人才网、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体检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5)58号)执行。 (六)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录用后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1、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检务辅助人员列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人才库。 四、其他未详细规定事项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7201087、67201085 2012年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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