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创建于1958年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占地641.5亩,全日制在校生8400余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7个非教学类岗位各1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具备招聘岗位某些偏好条件的,可不要求研究生学历; 3、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补充说明 1、符合其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至资格复审时。 2、关于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3、关于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加以甄别。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rencai9@zjvtit.edu.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邮件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招聘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xxx(姓名)应聘xx岗位”。同时,在报名时限内(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部分岗位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金家渡,邮编:31111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在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不应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其中财务处财务副总监岗位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发布考试通知,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自行打印准考证,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财务处财务副总监岗位只安排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按岗位分别确定,主要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性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该比例的,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应携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仪态仪容、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财务处财务副总监岗位着重考查综合管理、专业知识及具体业务处理能力。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按规定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vtit.edu.cn/“人才建设”栏目中的“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t.gov.cn,“综合信息/通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16533(人事处),87813859(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金家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1112 电话:0571-88481801(杨老师)、88481797(俞老师) 2012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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