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中山大学公开招聘药学院B系列人员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药学院自筹经费B系列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级别 岗位(一): B-2研究助理岗 岗位(一): B-2研究助理岗 三、工作地点及工作职责 工作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区药学院 岗位(一)工作职责: 1.独立承担和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2.管理和协调课题实验人员分工和保证实验进度; 3.设计课题执行方案和组织、执行实验研究工作; 4.撰写相关的课题申请书、论文、专利; 5.参与课题组相关研究生或本科生的培养工作。 岗位(二)工作职责: 1.承担科研项目的实验技术工作(包括分子生物学常规技术运用、药物分析仪器设备的使用等); 2.科研项目的实验资料整理和管理; 3.试剂的订购和管理; 4.辅助实验室建立常规实验技术SOP和规范管理; 5.实验室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严格的科学态度。善于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作风踏实,办事效率高;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熟练的实验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验室管理能力及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四)岗位(一)要求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岗位(二)要求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及学士或以上学位。 (五)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中山大学B-2研究助理岗位申请表》(请点击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应届毕业生需附学生证、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等相关材料交中山大学药学院。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1月1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人事处审批 (六)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药学院335办公室 邮 编:510006 联 系 人:陈江英 联系电话:020-39943034-807 E-mail: chjiangying@126.com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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