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四川省“特岗计划”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07〕119号)规定, 我区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已满,经本人申请,单位考核,并报请区政府批准,拟聘用熊飞等31名同志为我区中小学教师,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9) 区监察局 872247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23928, 区教育局 8723154。 附件:元坝区拟聘教师人员名单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