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州市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转发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海人字〔2006〕3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 具有广州市区居民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应急工作; 6、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基层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时间:从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至2012年11 月7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止; 2、报名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联系电话:89088205,8908820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区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查验报考人员年龄、户口、学历及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需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报名同时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笔试内容以测试报考者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及信访业务知识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于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后在海珠人事信息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取前5名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体检和组织考核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情况。考核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办理录聘审批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有关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制度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广州市海珠区信访局 2012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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