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浙江工业大学招聘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和艺术学院副院长 |
内容 |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1名; 艺术学院副院长1名。 一、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条件 1、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掌握高等教育规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岗位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工作业绩突出,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依法办事,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应聘资格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 2、新提任的中层干部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4、其他条件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浙工大党[2004]43号)的规定(见组织部网站); 5、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海内外引进人才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申报,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中层管理岗位破格应聘申报表》。 艺术学院副院长: 1、具有高级职称,一般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新提任的中层干部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4、其他条件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浙工大党[2004]43号)的规定(见组织部网站); 5、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海内外引进人才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申报,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中层管理岗位破格应聘申报表》。 二、岗位待遇 经考核聘任的,享受学校中层副职岗位津贴,聘期至本轮干部聘任届满。 三、聘任程序 1、应聘者提交书面应聘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理由,也可组织推荐; 2、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面试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党委组织部根据面试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组织部“工大组工”网上公布名单; 4、学校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党委组织部综合面试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任人选; 5、学校党委讨论决定聘用人选,公示通过后由学校行政发文聘任。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应聘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中层管理岗位应聘表》,推荐的组织、党员和群众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中层管理岗位推(举)荐表》。组织推荐需加盖公章,个人推荐需签名,请在规定时间内交党委组织部(子良楼A区417室);如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电话确认。 相关表格可到组织部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 报名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下午17:00止; 联系电话:0571-88320300; 电子邮件:zzb@zju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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