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商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莲都区编委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莲都区财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商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单位和计划 莲都区财政局商调1名、莲都区财政局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名、莲都区会计核算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名。 二、商调范围和对象 丽水市财税系统范围内(含会计核算中心)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已登记)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商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2009年10月底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4.符合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中层干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商调岗位的工作需要; 7.商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商调计划表。本次商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10月31日。商调岗位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商调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周年方可提出调动。 四、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2年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公开商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1张,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需提供已登记的身份证明材料,于2012年11月2日-3日上班时间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解放街71号三楼,联系电话0578-2135957)。 五、商调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面试及实际工作能力考察两方面,择优商调。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35957。 2012年莲都区财政局公开商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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