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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我局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及考核。现将资格复审及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一、公示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1.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受理部门: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管委会大楼612室,88211918),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卫生科(新区第三办公区,88211774)。 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4.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光明新区的招调。 附件:光明新区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考核结果情况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