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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阳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体能测评考生: 根据《2012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公告》规定,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11年10月30日上午8时;地点:东阳中学田径场。 2、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带身份证于10月30日上午8时前到东阳中学田径场报到。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项目见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专栏,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结束后现场进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为11月3日,资格复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2012年东阳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体能测评名单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