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经审查,下列人员符合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管理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请以上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代领准考证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回执)于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至11月1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请务必准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截止2012年11月1日下午5:30,逾期未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本次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备注,请各位考生知照,并依时参加考试。
 五、对本次资格审查公布名单有异议或认为有误的,请于2012年11月1日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8465448,联系人:王同志),逾期视同无异议。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管理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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