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台州玉环住建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相关规定,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决定面向台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环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是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使用流动编制,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从事园林专业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2)专业要求:园林管理类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内(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hmohrss.gov.cn); 2、玉环人力网(www.yhrl.com)。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11月16日止; 2、报名地点: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工科631室(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长康路1号); 3、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提交《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双面)、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材料、证书(国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验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应聘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11月19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在11月16日前务必将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工科631室,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隐瞒; 5、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等资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考试或考核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及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因出现拟聘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hmohrss.gov.cn)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隐瞒等不正当方式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2、如取消核减招考计划将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酌情研究处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工科631办公室(玉城街道长康路1号)。 联系电话:0576-87238031,联系人:黄莉亚 监督电话:局纪检办,电话:0576-87238029 玉环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电话:0576-8721147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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