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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11月8日—1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龙溪红锦大道20号,401147     电话:89183145     联 系 人:冉伟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市交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附件: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