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
内容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4065)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目前学院普高在校生近7000人,现设有31个专业(方向)。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为更好地招聘优秀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2009〕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2012年招聘计划,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共8名。 一、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2009〕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和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以及下列任职资格条件:
注: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之前; 2、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之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不限定具体时间)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2012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须贴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http://www.gzast.org.cn)”或“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http://www.gzkmu.edu.cn)”下载该表格填写;②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⑦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复印件;⑧职称证、其他资格证书(内页第一页及第三页)复印件;⑨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⑩有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及个人成就资料等复印件。全部材料请于报名期限内直接送交或以快递方式提交(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确保我们在接受报名期间收到材料,接受报名时间结束后收到的材料一概不再受理)。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收集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或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请直接送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不接受电邮方式应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快递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字样。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注明报考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填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教育教学理论素质测试和学科教学综合能力测试;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二)考试办法: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由学院决定是否开考。 1、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自选与应聘专业岗位相符的课程,作15分钟左右的试讲,试讲结束后进行8分钟左右答辩,面试评委小组专家根据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需要向应聘者提出问题。面试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面试评委小组专家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试讲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职称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 五、体检 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且面试分数必须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方可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面试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名单,并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1、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3、如在通知报到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如期报到上班的或在规定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无法正常接收人事关系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11442 联系电话:020-84567822 联系人:何老师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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