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遵义市湄潭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驾驶员简章 | ||||||||||||||||||||||||||||||
内容 |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提高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驾驶员)4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岗位及计划 机动车驾驶员4名。具体单位、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驾龄且近2年来驾驶机动车无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上述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0月31日)。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含高中); 4、身体健康,符合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三楼) 。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机动车驾驶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近2年来驾驶机动车未发生无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的证明(到交警队出具,需注明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起止时间); 6、报名考务费150元。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需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开考比例以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符合条件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如出现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取消该单位招考计划。 (四)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后报名。 (五)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于2012年11月24日在上班时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两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一)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机动车驾驶理论知识等,总分10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请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以上时间请考生切记并务必遵守,不再另行通知。 (二)驾驶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驾驶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驾驶技能测试。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时间: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8:00。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 集中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驾驶技能测试时间请考生切记并务必遵守,不再另行通知。 1、驾驶技能测试主要内容是机动车驾驶实际操作技能。 2、笔试、驾驶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每一岗位的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若再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体检 在成绩公示期满后,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进行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三)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 (四)近2年来驾驶机动车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的; (五)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有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的。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从该岗位进入驾驶技能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政审)。 七、公示 经笔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考试、考察(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咨询电话:0852-422733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2—4221467 (县纪委、县监察局) 十、本《简章》由湄潭县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驾驶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湄潭县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驾驶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考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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