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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公告
内容
    为满足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6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2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
    (三)有三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四)报考岗位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应。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一律以报名截止当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限定为35周岁及其以下的,是指报名截止当日未满36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8日止。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填写《2012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报名表》并将此表发送至邮箱792587717@QQ.com,咨询电话:0831-8225375。
    (二)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
    1.报名确认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确认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青皮树街31号,联系电话:8237648)。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证、荣誉证,以及其它反映自己业务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1寸个人近期免冠彩照3张。
    4.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5.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2012年12月7日下午15: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及加分得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在笔试得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学历(本科加1分,硕士加2分,博士加3分)、职称(中级加1分,副高级加2分,正高级加3分)分别进行加分,加分与笔试成绩一起折算。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各个岗位的面试对象。对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选用。
    (四)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按照总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称、学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由区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拟聘用医务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七)调动。体检、考核合格者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并完善调动相关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聘用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已经被录取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12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2012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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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三江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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