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安顺市司法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考试考察、好中选优的办法,遴选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司法局工作,促进局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基本保障。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在公务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已办理了公务员登记手续。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证书)。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采取竞争性差额遴选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时间:2012年11月19日-23日 地点:市司法局政治部 联系人:杨中林、王平霞 联系电话:0853-3354376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所需材料:填写好的《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交往协调能力及言谈举止、仪容仪表等,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 4、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依次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分数相同的作为并列名次。对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2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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