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规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已会同招录机关对报考慈溪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的体检对象实施了体检。现确定林卓磊等3人为考察对象。 咨询电话:63938255、63938256,监督电话:63980618
姓名 |
招录单位 |
招录职位 |
招录人数 |
林卓磊 |
慈溪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1 |
2 |
徐潘龙 |
慈溪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1 |
2 |
卢燕丹 |
慈溪市公安局 |
人民警察2 |
1 |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