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峨山县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加强峨山县人民医院医疗队伍建设,优化医疗队伍结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峨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峨山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云南省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2、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中专以上学历,无相关执业资格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具备选调岗位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6、年龄在35岁以下。 7、《峨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由县卫生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本人到峨山县人民医院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①、填写《峨山县人民医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③、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同意报考证明;④、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联系电话:0877-4011466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至 12月5日止。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合格,方可参加选调。 (三)、考核及评分办法 西医临床医师、医学影像、药师岗位应考人员由县人民医院安排到相应科室进行为期1个星期的试岗考核,试岗考核期满后由试岗考核领导小组和相关科室人员对试岗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的综合评定。考核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试岗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试岗考核资格: (1)无故不上班一天的; (2)引发医疗纠纷,经查实确系本人原因导致的; (3)发生较大医疗差错的; (4)其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形的。 (四)考察 根据试岗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确定考察对象,如果达不到1:2的则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选调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至其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集中进行体检。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五)公示和调动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不良反映的,属峨山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由县卫生局办理调动手续,属本县其他系统及县外的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向其所在单位发出商调函,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试岗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试岗人员食宿自理。 (二)服务期限。调入后,服务期限未满五年,不得流动。 (三)正式调入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确定岗位职务,执行相应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整个选调工作过程中,在发出报名、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整个选调工作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取消选调资格。 3、凡已确定选调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五、联系方式 峨山县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7-4011039 邮箱:esczm1@126.com 联系人:蔡科长 峨山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4011466 邮箱 eshmm@126.com 联系人:合主任 峨山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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