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丽水市云和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 ||||||||||||
内容 | 根据云和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须为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活动在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师范学院(杭州市文二路)现场进行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符合条件人员请到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师范学院(杭州市文二路)招聘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它重要的获奖材料等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7日下午2:00—6:30。面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讲故事(25%)、弹唱(30%)、舞蹈(25%)、绘画(20%)等专业技能。 (三)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中面试成绩在合格分以下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范围)。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若放弃体检的,视作体检不合格。因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录用 1.体检、考察后,将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被聘用对象试聘期为一年(2013年8月15日-2014年8月14日)。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予正式聘用;试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允许继续试聘一年;继续试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云和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为5年。 2.被招聘录用的新教师,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须在2015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此招聘公告刊登在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和教育网。有关人员可点击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hrs.gov.cn)的“通知公告”栏,或云和教育网(http://www.zjyhedu.org)的“通知通告”栏进行查阅。 咨询电话:0578—5121411,0578—51335836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 和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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