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毕节市纳雍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考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内医务人员1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纳雍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18名;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二)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除外); (六)户籍不限。 三、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面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面试 采用现场报名,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最后从面试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拔。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纳雍县人民医院政工科,时间: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10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12日 联系人:吴易洪 电话:0857-3521252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五、体检、考察、聘用 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遇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体检对象,若体检考察均合格,一并聘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五)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六)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今后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招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龙 颖(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开怀(县政府办主任)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胡 迅(县监察局局长) 谌茂业(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袁明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瑞浜(县医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王瑞浜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人具体办公。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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