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丽水市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公安局编外用工人员23名(含交警大队协勤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范围、对象和条件 1、庆元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3名(非正式工作人员); 2、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2年12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庆元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4、男性,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1年12月6日至1994年12月6日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学历; 6、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7、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执勤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裸视4.8以上。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2年12月8日(上午8:30开始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庆元中学),报考人员携带体能测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科目:包括纵跳摸高(其中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4×10米往返跑和1000米跑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民警察测试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以1:1.5的比例取前35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按考生面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4×10米往返跑成绩×50%+1000米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公示和聘用按现行规定执行。 (七)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事宜。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 0578-623511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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