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温州瓯海区水利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事部门同意,瓯海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瓯海区河道管理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温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专业(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1),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 (4)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瓯海区将军桥振瓯路43号瓯海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529722、13957778120。 报名办法:报名者如实填写《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到瓯海区政府网www.ouhai.gov.cn或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盖公章),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交其中之一)、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正照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获取参加笔试资格。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计划数或不开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聘用。 (三)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如遇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宜选调、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选调 体检、考核合格者列为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岗位匹配性的要求,经瓯海区水利局党组研究后,报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瓯海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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