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湛江市廉江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新形势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招聘优秀高中教师139名,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我市完全中学共招聘高中教师139名,各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廉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报考钢琴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国音协钢琴(业余)考级八级以上证书,不限定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或符合申报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证条件。 (四)“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生或就读高校期间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和成绩积分3.0以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政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 (二)报名地点:湛江师范学院。 (三)报名手续: 1、应聘者须由本人填写报名表一份(代填无效)。考生可于报名前下载《廉江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并按规定如实填写,贴上相片。同一考生只能志愿一个学校,兼报无效。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相片一张。 3、交身份证、在读学校证明、学习成绩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4、交就读高校期间,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或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面试时间:2012年12月6日下午2时30分起。 3、面试地点:湛江师范院学院(考生可在报名时咨询具体面试地点)。 (二)签订就业协议。按照各学校各岗位的招聘名额,根据各学校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录取。招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收取违约金5000元。 (三)体检。对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对象,由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由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经政审、体检合格者,我市人社局、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对拟聘对象名单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六)聘用。拟聘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聘为公办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按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公办教师待遇。经体检、政审、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由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廉江市人事网站或廉江市教育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廉江市招聘中学教师咨询电话: 0759-6684339,0759-6621276; 投诉电话:0759-6688505,0759-6623291。 附件:廉江市2013年度招聘中学教师一览表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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