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遵义市凤冈县考试招聘计生系统工勤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保证我县乡镇计生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全县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勤人员充实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 凤冈县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工勤人员57名(其中:妇检助理员50名,后勤人员7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安心基层工作; 3、本县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我县从事计生工作的现在岗临时聘用人员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 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从事计生工作的现在岗临时聘用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1962年10月 1日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 (1)妇检助理员:医学类、医学卫生大类、计划生育类; (2)后勤人员: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2年11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 3 — 4日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我县从事计生工作的现在岗临时聘用人员须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凤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证明报名。 5、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2:1,达不到比例时,报经县计生系统工勤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6、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50元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加分条件 在我县从事计生工作的现在岗临时聘用人员,每实际工作一年加2分(可累计计算,不足一年的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个人在计生工作中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或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不累计次数),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和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 专业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和县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考试时间:2012年12月11日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与招考计划数1.5: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订具体面试方案,并在凤冈县政府网上予以公布。面试方式为: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笔试、面试全过程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3、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布聘用岗位方案。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核 考核由凤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按政策规定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经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或放弃拟聘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事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勤)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十、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凤冈县招考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2—5221840(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2--5221942(纪检部门)0852—5220388(人事部门) 2012年遵义市凤冈县招考乡镇计生工勤人员岗位表 凤冈县计生工勤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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